依照《科普法》和《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纲要》的要求,充分发挥我校科普基地的作用,推进科普活动在全市的群众化、制度化、经常化进程,提高科普工作管理水平,强化管理机制,加强对科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,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档案,结合我校科普工作中的组织建设、制度建设、队伍建设、科普设施管理等方面的实际情况,特制订以下科普工作管理制度。
一、加强组织建设
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科普组织网络,我校成立建筑科普教育基地领导小组。
二、完善制度建设
实施科普工作和科普档案管理制度化、规范化。统一规范、完善科普活动台账、科普工作管理制度或办法,并完善各类科普档案管理制度。明确科普基地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务,每年初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划、方案,科普小组在科普活动中形成的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。
三、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
建立我校科普志愿者队伍(包括专家顾问团、讲师团、科技人才库),并定期更新。组织科普志愿者深入企业、社区和中小学开展活动。同时加强对科普宣传员的管理,定期对科普宣传员进行培训,加强对科普志愿者队伍的管理,建立至少100人的科普志愿者队伍,并定期开展科普志愿活动。
四、完善建筑科普教育基地设施建设
在实践教学场馆和实验室教学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科普资源,实施科普资源共享,制作科普宣传长廊,制定科普宣传管理办法。结合我校实际,整合科普资源,抓好建筑科普教育基地阵地建设,广泛宣传科技信息及科技设施的功能和使用方法,使社会群体能够充分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,获取有用的科技信息。为科普惠民工作的经常化、现代化创造条件。
五、积极组织建筑科普教育活动
每年在全校各个建筑科普教育基地举办较大规模的集中性科普活动;将科普工作的重心和落脚点放在学校,并将学校科普作为创建文明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,积极组织专家及专业工作者、科普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,在学校内开展了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的科学普及教育活动。开展丰富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,积极在全市科普工作所能辐射到的地方中开展“科学知识、科学思想、科学精神、科学方法”教育,以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养。